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编号:2022-090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三)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星期五)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16层1617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根据会议签名册、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及资格证明、网络投票结果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名,代表公司股份428,961,9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6.8084%。
(二)现场会议出席的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名,代表公司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份424,979,1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6.1881%。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3,982,7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03%。
(四)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3,982,78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203%;其中,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公司股份3,982,7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203%。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白洋
表决结果为:428,812,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白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2.刘宗虎
表决结果为:428,813,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刘宗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4,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90%。
3.张东红
表决结果为:428,812,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张东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4.陈兰
表决结果为:428,812,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陈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5.李文强
表决结果为:428,812,7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李文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曹胜新
表决结果为:428,812,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曹胜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2.徐强胜
表决结果为:428,813,7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徐强胜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4,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790%。
3.海福安
表决结果为:428,812,7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5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海福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33,5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2539%。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潘广涛
表决结果为:428,778,534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57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潘广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99,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5.3952%。
2.许致纲
表决结果为:428,829,33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9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的当选标准,许致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参加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850,1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6707%。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亚强、刘京鸽。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三)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四)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五)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