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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华联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的目的

  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稳定的委托理财,该委托理财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委托理财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主要用于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金融工具;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
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

  4、委托理财期限

  委托理财额度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以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依据《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会受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在购买理财产品前,公司相关部门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做好理财产品前期调研,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委托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审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委托理财拟选择风险低、收益稳定、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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