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候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刘瑞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瑞香女士因工作调整提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刘瑞香女士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瑞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瑞香女士辞职后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在补选的监事就任前,刘瑞香女士仍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刘瑞香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公司监事会对刘瑞香女士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提名刘滢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提名候选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附件:刘滢女士简历:
刘滢,女,1977 年 8 月出生,管理学学士。曾就职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租赁部、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总裁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处,现任华联综超监事会主席、华联集团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及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秘书及监事职位;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