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51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冬明。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人,代表股份475,932,6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4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11,819,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55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4,113,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99,106,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8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4,993,1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1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64,113,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814%。
3、公司董事胡冬明、陈新国、文志涛、吴明日、阎志刚、独立董事孙光国、黄晓延、康晓岳,监事杨军、王军,董事会秘书杨新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丁小栩、陈思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05,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7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2%;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弃权 7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9%。
表决结果:通过。独立董事已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提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05,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4%;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7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05,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4%;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7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3 年预算与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79,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5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4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79,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5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6.00 《关于 2023 年度银行授信及融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151,6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9954%;反对
4,776,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36%;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325,3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758%;反对
4,776,3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194%;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7.00 《关于与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394,1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539%;反
对 1,6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6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79,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87%;反
对 1,6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1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持有的257,911,972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8.00 《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79,1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88%;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052,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60%;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7%。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9.00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和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7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87%;反对
1,62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79,84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3587%;反
对 1,626,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41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7,911,972股)和中国大连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8,914,273股)合计持有的376,826,245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5,805,98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4%;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3%;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979,7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22%;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92%;弃权 7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8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小栩、陈思宇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