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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1-20

中广核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2 号中广核大厦北楼 19 层
881 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冬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444,169,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3,781,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0,387,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67,342,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55,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50,387,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96%。

  3、公司董事胡冬明、陈新国、文志涛、吴明日、阎志刚、孙光国、黄晓延,监事杨军,董事会秘书杨新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程静、丁小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1 选举胡冬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胡冬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2 选举盛国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盛国福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3 选举陈新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陈新国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4 选举文志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文志涛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5 选举吴明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
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吴明日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6 选举阎志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阎志刚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2.01 选举孙光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孙光国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2 选举黄晓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94,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5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黄晓延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3 选举康晓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康晓岳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3.01 选举杨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94,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5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军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3.02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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