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提交的关联交易相关资料,我们就关联交易事项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咨询与了解,现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该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按照公允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整体利益,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阅相关人员的工作简历等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我们对李宗立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以及聘任傅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李宗立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经核查,李宗立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李宗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傅强先生、李宗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
3.傅强先生、李宗立先生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名及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
4.同意聘任傅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宗立先生为公司首席技术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独立董事: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