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3-072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条款对照表如下:
序号 原全文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三条 公司于1998 年4月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第三条 公司于1998 年4 月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1 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均为向境内投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00 万股,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
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 1998 年 6 月2 日在 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于1998 年 6 月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 第十四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
2 总经理、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 监(或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总法律顾问。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 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
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 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 个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
3 月时间限制。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
连带责任。
序号 原全文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 第一百一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
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定执行。
(一)公司设立 4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 (一)公司设立 4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具有会计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专业人士。 (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二)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员外的其它职务,并与所受聘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 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损害。 (四)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4 (四)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五)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
响。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5 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 (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2.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1.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 3.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公司董事的资格; 4.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2. 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经验;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5.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3. 具有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6.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法规、规章及规则;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序号 原全文条款 修订后条款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1.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
(七)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独立性,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 社会关系;
董事: 2.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
1. 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 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 3.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
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的兄弟姐妹等); 4.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2.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公司 父母、子女;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5.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
3.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 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制人任职的人员;
4. 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6.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5. 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的人员; 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八)独立董事的提名和选举 7. 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 8.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选举决定。 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
独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应当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