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2-042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
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号)。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亦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下午 14:40 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4 月 1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华云路1 号中铜大厦 3222 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田永忠先生因公在北京出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现场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孙成余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3人,代表股份792,260,3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61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57,664,4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693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95 人,代表股份 134,595,897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18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7 人,代表股份
154,711,4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1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115,56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8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5 人,代表股份 134,595,89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189%。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8,041,11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052%;
反对 14,219,1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9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92,2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092%;
反对 14,219,1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0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修订稿)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75,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694%;
反对 13,903,9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48%;
弃权 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736,4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9671%;
反对 13,903,9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70%;
弃权 7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5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田永忠先生、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0,000 股、10,0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6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325%;
反对 14,156,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477%;
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24,6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8302%;
反对 14,156,0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500%;
弃权 3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田永忠先生、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0,000 股、10,0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9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909%;
反对 14,205,2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795%;
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60,3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7886%;
反对 14,205,2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818%;
弃权 4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9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田永忠先生、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0,000 股、10,0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6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668%;
反对 14,253,3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06%;
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23,0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7645%;
反对 14,253,3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29%;
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0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田永忠先生、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0,000 股、10,0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4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198%;
反对 14,133,4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31%;
弃权 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05,0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0.8175%;
反对 14,133,48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54%;
弃权 7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8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田永忠先生、罗刚女士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637,469,718 股、30,000 股、10,000 股。
该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72,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8379%;
反对 14,067,0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0902%;
弃权 1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1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533,07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