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 公告编号:2021-033债券代码:149134 债券简称:20 云铜 01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4 月 23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2020)云 0113执 336 号执行裁定书,对本公司与云南凯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通集团)诉讼事项作出裁定,裁定将被执行人凯通集团持有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沙矿业)12.408%的股权,以人民币 1.86 亿元以物抵债,交付本公司以抵偿所欠同等金额借款债务。
二、有关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及执行进展情况
2016年7月,本公司因凯通集团欠款将其诉至法院;2017年6月,云南省高院判决由凯通集团偿还本公司欠款合计332,314,238.09元;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2018年3月,本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
凯通集团持有的金沙矿业12.408%股东权益进行拍卖,两次拍卖和变卖均无人参与竞拍。目前,本公司已收到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凯通集团持有金沙矿业12.408%的股权交付本公司抵偿人民币1.86亿元债务。
本公司对该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均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2017 年 3 月 29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2017 年 8 月 25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 4 月 12 日)、《云南铜业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2018年7月26日)、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 8 月
28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4月3日)、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
年 8 月 30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 4 月 10 日)、《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
度报告》(2020 年 8 月 28 日)和《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 3 月 30 日)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章节内容。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
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凯通集团债权账面余额 23,231.42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5,415.31 万元,账面价值 17,816.11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年修
订)》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第六条规定“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的规定,因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尚未确定,股权资产入账价值暂时无法确定,目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影响。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执行和影响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云 0113 执 336 号。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