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证券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5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1.1、现场会议时间:2011 年 6 月 10 日。
1.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 年 6 月 9 日-2011 年 6 月 10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1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1 年 6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 2011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丽荣
1.5、现场会议地点:乌鲁木齐河北东路 1256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1.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7 人,代表股
份 203,629,1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388,945,144 的 52.354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174,3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88,945,144的44.83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代表股份 29,264,07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388,945,144 的 7.52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秦明、姚文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苏州天山水泥有限公司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站
工程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之子公司苏州天山水泥
有限公司实施年产 100 万吨水泥粉磨站工程,本工程预计投资额 19602.38 万元。
该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203,629,178 股 , 经 表 决 , 同 意 为
203,615,378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99.9932%;反对为 2,600 股,占有效表决权
的 0.0013%;弃权为 11,2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55%。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 6
万吨粉煤灰存储循环经济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米东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4010 万元,建设一
条 6 万吨粉煤灰存储及输送系统项目。
该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203,629,178 股 , 经 表 决 , 同 意 为
203,614,978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99.9930%;反对为 2,700 股,占有效表决权
的 0.0013%;弃权为 11,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56%。
3、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云浮天山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将持有中材天山(云浮)水泥有限公司的 30.94%股权以 8185.45
万元转让给中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5 月 24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向中材水泥出让云浮天山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2
关联股东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0,457,683 股,经表决,同意为 40,436,683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99.9481%;反对为 11,1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274%;
弃权为 9,9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245%。
4、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 2011 年 5 月 24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新疆天
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 议 案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为 203,629,178 股 , 经 表 决 , 同 意 为
202,793,353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99.5895%;反对为 819,325 股,占有效表决
权的 0.4024%;弃权为 16,500 股,占有效表决权的 0.0081%。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中国农
中国建
中国工 中国太 中国银 中国工 中国工 业银行
中国工 中国工 设银行
商银行 平洋人 行-南 商银行 商银行 -南方
商银行 商银行 -广发
-广发 寿保险 方高增 -广发 -华泰 中 证
-广发 -南方 内需增
大盘成 股份有 长股票 核心精 柏瑞行 500 指 挪威中
名称 聚富开 积极配 长灵活
长混合 限公司 型开放 选股票 业领先 数证券 央银行
放式证 置证券 配置混
型证券 -分红 式证券 型证券 股票型 投资基
券投资 投资基 合型证
投资基 -个人 投资基 投资基 证券投 金
基金 金 券投资
金 分红 金 金 资基金 ( LOF
基金
)
所持股 14,104, 4,708,6 4,700,0 2,389,0 999,92 800,03 781,70 469,29 147,37 73,363
数(股) 956 34 00 91 6 2 9 7 0
1.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2.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秦明、姚文东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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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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