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7 股票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5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2008年7月16日上午10: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建伦先生
4、会议地点:乌鲁木齐河北东路1256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6名,共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4,382,19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86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计名投票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股权的议案》
2008年1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对《关于收购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股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拟由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的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收购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存续公司的股权; 2008年6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变更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股权收购主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基于对江苏区域水泥发展战略的规划以及对被收购方宜兴恒来建材有限公司更好的控制及管理等方面因素的考虑,董事会同意收购主体由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的江苏天山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本公司独家收购。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江苏恒来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后的宜兴市恒来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以33898.57万元的价格进行收购。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4,382,191股,经表决,同意为124,382,191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为0股;弃权为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赵旭东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