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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 深市 新 希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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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06

新希望: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2-10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现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整改措施

    1、2017 年 8 月 1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党跃文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 69 号),具体内容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2017 年半年报预约
披露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你作为新希望时任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7 年
8 月 8 日买入新希望股票 20,000 股,买入金额达 15.92 万元。你的上述行为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4 条以及《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5 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党跃文的辞职报告已在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后生效,其属于任期届满前离职。按照相关规定,在其离职后的余下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须继续遵守相关减持限制性规定。公司要求党跃文在离职后按照相关减持限制规定,须将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收益归还公司。党跃文先生对发生此次交易行为深表歉意,并愿意接受公司做出的上述处理决定。

    (2)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通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及邀请中介机构,对公司有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士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答疑解惑。同时,要求公司上述人员及其近亲属以此为戒,加强对《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2020 年 9 月 23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
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 52 号),具体内容如下:

    “你公司 2020 年 8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显示,你公司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
自 2020 年 2 月 5 日起 6 个月内以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
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2020 年 8 月 5
日,你公司收到股东新希望集团通知,其增持你公司股份的计划已到期完成,
但你公司迟至 2020 年 8 月 27 日才披露相关公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第 2.1 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进行了整改,具体措施如下:

    (1)学习和总结

    公司组织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证券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规则,逐项落实并贯彻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要求相关人员树立以充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的规范运作意识,确保公司各部门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内部工作程序,认真、及时地报送信息,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2)内部问责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责令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对存在的问题作出全面核查和反思。

    在今后工作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通过积极主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上市公司透明度,保障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外,最近五年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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