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1-47
债券代码:127015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公告了《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并在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发布,对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1 年 1 月 2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办理授予限制性
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21)。
5.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两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并表示同意。
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情况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人数由 161 人调整为
156 人;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63 万股调整为 2,934 万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72.4366 万股调整为 201.4366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 3,135.4366 万股不变。
公司于 2021 年1 月2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兰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因此,公司激励对象名单中兰佳先生的职务作相应调整,由“首席战略投资官(代董秘)”变更为“首席战略投资官、董事会秘书”。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 获授限制性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
对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公告日股本总
类别 (万股) 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张明贵 执行董事长、总 500 15.95% 0.111%
裁
主要 陈兴垚 副总裁、财务总 180 5.74% 0.040%
管理 监
人员 吉崇星 副总裁、新好纵 150 4.78% 0.033%
队总裁
陶玉岭 副总裁、新海纵 150 4.78% 0.033%
队总裁
兰佳 首席战略投资 85 2.71% 0.019%
官、董事会秘书
朱利强 总裁助理 80 2.55% 0.018%
王普松 投资发展总监 80 2.55% 0.018%
闫之春 首席科学家 150 4.78% 0.033%
贾友刚 饲料 BU 总裁 70 2.23% 0.016%
刘继青 禽 BU 总裁 55 1.75% 0.012%
刘怀伟 食品 BU 总裁 50 1.59% 0.011%
冯小辉 海外 BU 总裁 50 1.59% 0.011%
严帅 新六纵队总裁 60 1.91% 0.013%
王建民 新望纵队总裁 35 1.12% 0.008%
龚华忠 育种事业部总裁 35 1.12% 0.008%
其他业务骨干(共计 141 人) 1,204 38.40% 0.267%
预留 201.4366 6.42% 0.045%
合计 3,135.4366 100.00% 0.696%
除上述调整之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数量
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已按照规定对本次调整的议案回避表决,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针对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