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一年一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 别 提 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存续期内,持股计划由公司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受托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对资产管理资质的要求,为本持股计划设立专门的资产管理计划,以法律法规允许的途径受让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设置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监督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代表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核心骨干员工,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骨干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总人数不超过 4,000人。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本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持股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公司拟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计提不超过 2.3亿元资金。本期持股计划计提的专项基金将计入公司 2021年度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拟回购的新希望六和 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计划获股东大会批准后,拟受让取得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票。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将对本期持股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产生影响。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受让标的股票的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7.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持有人所获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之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个月后解锁,具体依据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执行。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 录
释 义......7
一、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8
二、 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8
(一) 依法合规原则......8
(二) 自愿参与原则......8
(三) 风险自担原则......8
三、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8
(一) 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8
(二) 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8
(三) 参加对象的核实......8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规模、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9
(一) 资金来源、规模......9
(二) 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9
五、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购买价格及股票规模......9
(一) 股票来源、购买价格......9
(二) 股票规模......9
六、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10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10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10
七、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1
(一) 持有人会议 ......11
(二) 管理委员会 ......12
(三)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14
(四) 持股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14
(五) 资产管理机构......14
八、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15
九、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5
(一) 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合并、分立......15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5
(三)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6
(四) 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16
(五) 持有人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安排
......16
(六) 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17
(七)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有权益的处置办法......18
十、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18
十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18
(一)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8
(二)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8
十二、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19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19
释 义
在本计划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简称 指 含义
新希望六和、本公司、公司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计
划
持有人 指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核心骨干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细则》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授予的新希望六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披露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章程 指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注: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一)参加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披露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参加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对公司经营与业绩有重要影响的核心骨干员工。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及规模、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
(一)资金来源、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公司拟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计提不超过 2.3亿元资金。本期持股计划计提的专项基金将计入公司 2021年度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参加对象及份额分配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10人,所分配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不超过 10%;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骨干员工不超过 3,990人,所分配权益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大于 90%。参加对象名单及份额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