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9-66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权益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9年7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为2019年7月18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权益种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3、权益数量: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与840万份股票期权;
4、激励对象:共计24人,包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5、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8.31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16.62元;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限制性股票分4期解除限售,每期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条件
与解除限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股票数
解除限售期 公司业绩条件 解除限售期安排 量占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比例
限制性股 2019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票第一个解 年,增长率不低于15%;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5%
除限售期 2019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15%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限制性股 2020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票第二个解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5%
除限售期 15%;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020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 易日当日止
低于15%
限制性股 2021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票第三个解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5%
除限售期 15%;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021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 易日当日止
低于15%
限制性股 2022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票第四个解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25%
除限售期 15%; 起至授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2022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 交易日当日止
低于15%
7、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及行权安排:
本次的股票期权分2期行权,每期行权的公司业绩条件及行权安
排如下:
可行权股票数量
行权期 公司业绩条件 行权安排 占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比例
股票期权第 2019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一个行权期 年,增长率不低于15%;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2019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
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1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 2020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二个行权期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50%
15%;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
2020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 当日止
低于15%
*以上所指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基数为2018年经营性合并净利润(不含投资收益以及非经营性项目)
8、解除限售/行权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分两期行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年、2020年。公司在每一个考核年度的业绩条件达到要求,激励对象方可行权。各行权期对应考核年度的业绩目标如下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条件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2019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15%;
2019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2018年,增长率不低于15%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2020年的合并净利润较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
2020年的合并销售收入较2018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
*以上所指2018年度合并净利润基数为2018年经营性合并净利润(不含投资收益以及非经营性项目)
公司若未达成以上业绩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当年度可行权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条件
在满足上述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以后,根据本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时,才能全额对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需改进”,则可对50%的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行权。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当期对应的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激励对象考核当年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如下:
绩效考核等级 个人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占当期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比例
A(优秀)、B(良好)、C(合格) 100%
D(需改进) 50%
E(不合格) 0
(3)业绩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反映了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两个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竞争情况等因素,有利于更加充分地调动激励对象的主观能动性,从而进一步实现公司整体与股东的共赢。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以外,公司针对激励对象个人设置了
严格的绩效考核体系,从而实现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工作业绩进行全方位评价。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设定具有的实操性,在促进公司达成整体业绩目标的同时,对激励对象能起到激励与约束的能力,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和合理的,能够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5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19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9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董事会对权益授予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2019年7月18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