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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76 深市 新 希 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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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8-2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下

午14: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15:00至2018年5月22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饭

店四楼明宇厅。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畅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6人,代表股份2,527,037,868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59.93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

表股份2,235,220,1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174%;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291,817,7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921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299,198,1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09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

人,代表股份7,380,37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51%;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291,817,73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9216%。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57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6%;反对 4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0%;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34,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49%;反对 4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8%;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财务报告审计单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4,233,5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0%;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2,4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393,7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627%;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2,483,2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693,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4%;反对 33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54,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50%;反对 33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1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

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18年度融资担保额度进行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5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6,8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4%。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发行扶贫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706,7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9%;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7%;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867,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9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3%;弃权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26,585,0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1%;反对 32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8%;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745,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7%;反对 32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8%;弃权13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5%。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新望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6,208,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83%;反对 3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83%;弃权1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2,230,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