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牛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 未亲自出席董事 未亲自出席会议
被委托人姓名
姓名 职务 原因
明旭东 董事 因公无法出席 梁宏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2,790,208,1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23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2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3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5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吉电股份/本公司/公司 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 指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
吉林能投/第一大股东 指 司、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
成套公司 指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吉电股份 股票代码 000875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吉电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JILIN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JEP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牛国君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爽 高雪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邮编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邮编
130022 130022
电话 0431-81150932 0431-81150933
传真 0431-81150997 0431-81150997
电子信箱 jdgf@spic.com.cn gaoxue@spic.com.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634,441,218.79 7,700,928,824.31 7,700,928,824.31 -0.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896,989,620.99 753,545,203.52 754,959,806.71 18.81%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867,026,566.11 746,528,072.67 747,942,675.86 15.9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041,840,370.05 4,611,246,745.69 4,611,246,745.69 -55.72%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27 0.27 18.5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 0.27 0.27 18.52%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7.71% 6.92% 6.94% 0.77%
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3,680,632,250.32 71,519,003,610.53 71,711,984,802.44 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2,135,506,696.56 11,172,487,063.46 11,178,100,067.21 8.57%
的净资产(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对企业单项
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解
释 16 号的规定,企业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规定,对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