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印象 公告编号:2022-005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人民币 258,649,500 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收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2022)沪 0110 民初 6624 号),公司起诉上海金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杖投资”)、徐洪尚未向本公司支付参股公司股权回购款。上述诉讼已于 2022 年3 月 28 日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
原告: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金杖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二:徐洪
(二)案件事实
公司持有的参股公司维康金杖(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6%股权全部由徐洪回购(以下简称“参股公司股权回购”),并与徐洪签署了《关于维康金杖(上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百分之十六(16%)股权的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徐洪指定其控制的金杖投资代其履行上述股权回购协议的全部义务,徐洪对金杖投资前述代为履行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上述参股公
司股权回购的交易对价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徐洪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向本公司支付回购对价中的首付款人民币153,000,000.00元;交易对价中的剩余款项,徐洪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本公司付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金杖投资支付的人民币81,000,000.00元股权回购款,尚余人民币219,000,000.00元股权回购款未收到。
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与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0-069),于2021年4月3日、2021年6月7日、2021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参股公司股权回购事宜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2021-028、2021-049),于2021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三)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未付的股权回购款,共计人民币219,000,000元;
2、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未付的股权回购款产生的逾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39,649,500元(暂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
3、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因上述诉讼的发生,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将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标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仲裁共计62起(含本次诉讼),累计涉案总金额约48,332.7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91,589.00万元的9.83%,其中: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共计4起(含本次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47,137.20万元,占上述累计涉案总金额的97.53%;其余1,000万元以下的共计58起,涉案金额合计约1,195.58万元,主要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和业主、购房人之间发生的零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房地产销售合同纠纷,个案标的金额较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主要诉讼事项的情况如下表:
序 原告 被告 受理法院(仲裁委 涉案金额 进展情况
号 员会)
观印象艺术发 桂林广维文华 2,084.25
1 展有限公司 旅游化产业有 阳朔县人民法院 万元 已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限公司
1.已履行完毕;该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中国建设银行 沈阳第一冷冻 1,188 万 重大影响。
2 股份有限公司 机有限公司,三 辽宁省沈阳市中 元及相应 2.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 年12月 29 日在巨潮
沈阳浑南支行 湘印象股份有 级人民法院 利息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原
限公司 和光商务重大资产重组中未剥离债务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1-067)。
1.已履行完毕;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主要情况如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仲裁庭
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根据《和解协议》出具裁
观印象艺术发 决书,裁定被申请人于裁决生效之日起向申请人
Impression 展有限公司(备 中国国际经济贸 18,000 支付税后利润 1.8 亿元。本案仲裁费由申请人承
3 Creative Inc. 注:公司全资子 易仲裁委员会 万元 担。裁决生效后,观印象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已完
公司) 成裁决书项下义务的履行。
2.有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
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报问询函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鉴于上述案件中的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等阶段,其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
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依
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情况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