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 三湘印象 股票代码: 000863 公告编号:2019-083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误操作买卖股票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收到公司
董事李建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因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在实施减持计划过程中因出现操作失误导致增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误操作导致增持的基本情况
(一)李建光先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了董事李建光先生提交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公告披露时李建光先生持有公司 30,769,23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24%),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7,692,30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9 年 6 月 29 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19-053)
(二)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李建光先生公司股票情况
自 2019 年 11 月 4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2 日,李建光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555,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81%,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份 5,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
(三)本次误操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买卖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交易方式 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股数 占总股本
(元/股) 比例
20191104 集中竞价 卖出 4.91 -249,500 0.0182%
20191105 集中竞价 卖出 4.86 -268,000 0.0195%
20191106 集中竞价 卖出 4.84 -250,000 0.0182%
20191107 集中竞价 卖出 4.86 -248,000 0.0181%
20191108 集中竞价 卖出 4.85 -279,500 0.0204%
20191111 集中竞价 卖出 4.79 -248,500 0.0181%
20191112 集中竞价 卖出 4.75 -254,500 0.0186%
20191113 集中竞价 卖出 4.74 -236,500 0.0172%
20191114 集中竞价 卖出 4.74 -238,000 0.0174%
20191115 集中竞价 卖出 4.68 -246,600 0.0180%
20191118 集中竞价 卖出 4.65 -270,000 0.0197%
20191119 集中竞价 卖出 4.67 -251,100 0.0183%
20191120 集中竞价 卖出 4.60 -236,625 0.0173%
20191121 集中竞价 卖出 4.56 -311,000 0.0227%
20191126 集中竞价 卖出 4.55 -29,500 0.0022%
20191127 集中竞价 卖出 4.50 -19,500 0.0014%
20191128 集中竞价 卖出 4.56 -1,256,700 0.0916%
20191129 集中竞价 卖出 4.56 -1,334,700 0.0973%
20191202 集中竞价 卖出 4.56 -327,400 0.0239%
小计 4.66 -6,555,625 0.4781%
20191202 集中竞价 买入 4.60 5,500 0.0004%
小计 4.60 5,500 0.000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光持有公司股份 24,219,1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77%。
2019 年 12 月 2 日,由于操作失误,李建光先生将一笔“卖出”5,500 股的
指令误操作成“买入”5,500 股,导致错误买入成交 5,500 股,买入价格为 4.60元/股,买入股票成交金额为 25,300 元。李建光先生买入公司股份行为是由于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致,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客观上构成了短线交易。李建光先生发现上述问题后,已暂停减持操作并向公司出具了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经公司调查,该笔买入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事项的补救措施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李建光先生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在客观上构成短线交易,李建光先生于
2019 年 12 月 2 日当天买入公司股份合计 5,500 股,成交金额合计为 25,300.00
元,以 2019 年 12 月 2 日期间的最高卖出价 4.61 元/股和最低买入价 4.60 元/
股作为参考,计算所得收益为(4.61 元/股-4.60 元/股)×5,500 股=55 元,即55元。上述所得收益55元作为本次买入交易的获利金额,已全数上交公司所有。
经与李建光先生确认,上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不具有短线操作的主观故意,其本人及工作人员已认识到本次交易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就本次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同时承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对其工作人员及股票账户管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经公司核查,李建光先生股票账户的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信息披露的敏感期内,亦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已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并要求各相关人员自身及其亲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