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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沈阳北方商用技术设备股份有限

公告日期:2001-04-03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沈阳北方商用技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股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转让所持沈阳北方商用技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商技术”)法人股股权事宜公告如下:
  1、根据本公司与沈阳贝思宁高科技有限公司于2001年3月26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所持有的北商技术法人股共计8,884,622股(占北商技术总股本的6.55%)以每股1.90元,总价款16,880,781.80万元,转让给沈阳贝思宁高科技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我公司不再持有北商技术股份。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严晋洲,注册资本:2000万元,住所:沈阳市东陵区文化路96号,经营范围:开发、研制、零售、批发商业及仓储自动化设备及系统、计算机系统及网络工程、自控系统、仪器仪表、商用机具、办公用品、电子器具;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2、截止公告日及此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股东,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或买卖北商技术的流通股份。
  3、本公司不存在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限制本次股份转移。本公司亦未签署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包含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条款。
  4、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与沈阳贝思宁高科技有限公司无任何关联关系。
  5、截止公告之日,没有委托任何法人或自然人行使股东权利。
  特此公告

                                                     沈阳北方商用技术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