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5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
鉴于近期公开的关于普华永道中天的相关信息,且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改聘安永华明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未提出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6.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
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
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室。截至 2023年末
拥有合伙人 245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 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近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
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芳女士,于 2017 年成
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孙芳女士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牛瑛瑛女士,于 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牛瑛瑛女士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质量控制复核人解彦峰先生,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07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解彦峰先生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3 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56 万元)。基于2024 年度的审计服务内容,公司 2024 年度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4 万元,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6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审计费用金额一致。
前述审计费用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
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在执行完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
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鉴于近期公开的关于普华永道中天的相关信息,且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做出的决定,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允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