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2-07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分别选举出 6 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和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韩靖先生、雍锦宁先生、杨思光先生、王斌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马自斌先生、黄爱学先生为独立董事。其中韩靖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雍锦宁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上述 9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上述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韩靖、雍锦宁、杨思光、王斌、汤杰,韩靖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有全、黄爱学、高恩民,张有全为主任委员(召集人),张有全为会计专业人士。
(3)提名委员会委员:黄爱学、韩靖、雍锦宁、马自斌、张有全,其中黄爱学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马自斌、韩靖、高恩民、张有全、黄爱学,其中马自斌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徐春雷先生、赵彦锋先生、李建功先生。其中徐春雷先生为监事会主席,李建功先生为职工代表监事。上述 3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为 1/3。上述监事简历详
见附件。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总经理:雍锦宁
副总经理:李正科、李建忠、王文龙、徐冬青
董事会秘书:李正科
财务总监:马丽萍
总工程师:栾 聪
证券事务代表:杨建峰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12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电话:0951-8887882
传 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 lzkmlt@126.com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六盘山西路 166 号
邮政编码:750021
办公电话:0951-8887899
传 真:0951-8887893
电子邮箱: tombeyond@163.com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高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高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马建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马建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务。王幽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赵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赵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高原先生、董事马建勋先生、独立董事王幽深先生、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赵静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辛勤付出,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备查文件
1.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3.公司九届一次监事会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韩靖先生简历
韩靖,男,1982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
工程师。历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六盘山热电厂副厂长、电控维修部主任、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电力生产技术部主任、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韩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韩靖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韩靖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杨思光先生简历
杨思光,男,1963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安全总监,甘肃华阳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铝新疆铝电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思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杨思光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杨思光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斌先生简历
王斌,男,1985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
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厂副厂长、纪委书记。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中铝物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斌先生在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任专职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王斌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汤杰先生简历
汤杰,男,1980 年 4 月出生,法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
任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企管法规科副科长;中电投宁夏青铜峡能源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政策与法规主管、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政策与法律部副主任。现任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汤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汤杰先生在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任总法律顾问,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汤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