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1-038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以现场与网络视频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人(董事会目前缺额 1人),实际参加董事 8 人,其中独立董事张有全先生、董事马建勋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 3 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
公 司 2021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 及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2020 年 6 月 1 日发布)的要求,为尽可能降
低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聘请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进行了评估,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6 月 30 日,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 5 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健全,资本充足率较高,公司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
评价,未发现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与会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
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风险评估报告》(天职业字〔2021〕35899
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
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并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汤杰先生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汤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 2020 年生产经营计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经营业绩考核及高管年薪兑现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证监公司字〔2005〕5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其他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担保偿还公司债务的议案》。
经双方确认,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星能源风机)在交易往来中形成债权
债 务 关 系 , 银 星 能 源 风 机 尚 欠 公 司 债 务 合 计 人 民 币
91,913,862.20 元。银星能源风机拟以其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其
相应的固定资产(资产净值为 4,882.52 万元)为上述债务提供抵押担保。相关抵押资产如下:
序号 类别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固定资产 7,987.72 4,134.69
1 其中:厂房 5,570.40 3,949.84
2 土地使用权 861.14 747.83
合计 8,848.86 4,882.52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债务清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文件。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属新能源板块公司暨关联交易议案》。
为稳妥推进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新能源资产注入公司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相关工作,持续提升新能源企业经营和管理效益,公司拟受托管理宁夏能源所属新能源板块公司,即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新能源分公司、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山光伏发电厂、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红寺堡光伏发电厂、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固原光伏发电厂、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宁夏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不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公司仅参与相关公司管理,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管理费人民币 200 万元/年。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受托管理控股股东所属新能源板块公司暨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原
先生、吴解萍女士、王彦军先生、马建勋先生、雍锦宁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近期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其他相关工作及事项准备完成后,将另行适时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