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风机塔筒销售中标形成关联交易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11月12日收到了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6,646.91万元。公司本次向中铝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36.6046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参加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的投标工作,并以人民币16,646.91万元的价格中标。公司向中铝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36.6046万元。
2.关联关系的说明
宁夏能源持有本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2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宁夏能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铝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为柴永成先生,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注册资本:502,58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508050517,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宁夏能源控股股东系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82%,其他股东分别是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持股17.9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66%,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56%,宁夏能源实际控制人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宁夏能源持有本公司284,089,9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宁夏能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4.宁夏能源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宁夏能源总资产332.32亿元,股东权益74.29亿元,实现的营业收入56.24亿元,利润总额3.05亿元,净利润1.30亿元。(经审计)
截至2018年9月30日,宁夏能源总资产333.24亿元,股东权益77.66亿元,实现的营业收入50.36亿元,利润总额4.51亿元,净利润3.26亿元。(未经审计)
(二)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高贵超,成立日期2017年8月25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2幢一层105室,注册资本: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HE868F,经营范围: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中铝招标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系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铝招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中标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能源)“阿拉善左旗贺兰山200MW风电项目塔筒采购”,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6,646.91万元。
2.公司本次向中铝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36.604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宁夏能源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公开招标,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开标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因招标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塔筒销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中标价格为人民币16,646.91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营业收入93,504.16万元的17.8%。若公司能够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项目不会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与宁夏能源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001.39万元。
八、风险提示
本项目虽已确定中标,但尚未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及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中标通知书。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