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关于同意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1,835,699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 6.4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68,458,615.54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6,629,201.4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361,829,414.14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宁
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23)第 0433 号)。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9,321,001.80 元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1,109,608,332.25 元,节余募集资金约人民币 255,537,551.65 元(包括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52,221,081.89 元和收到的银行利息 3,316,469.76 元),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元:元
存款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方式
6410010900000000010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活期 0.00 已注销
9
6410010900000000011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活期 0.00 已注销
0
6410010900000000011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活期 0.00 已注销
1
6410010900000000011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活期 0.00 已注销
2
合计 0.00
(三)三方监管情况
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及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相关协议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第六章第三节 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5 年 8月 22 日,本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银星能源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
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审议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26 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61,829,414.14 本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金总额 19,321,001.80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 1,109,608,332.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 项目可
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含部 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额 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分变 (%)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更) 化
宁东 250 兆瓦光 否 672,600,000.00 649,556,870.88 1,470,147.82 479,711,467.64 73.85% 2023 年 5 月 6,082,600.14 否 否
伏复合发电项目
宁夏银星能源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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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MW 老旧风机 否 240,000,000.00 240,000,000.00 10,796,4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