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2-040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或简称“银星能源”)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宁县人
民政府(以下简称“中宁县政府”)签署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
一、中宁县简介
中宁县地处宁夏中部、黄土高原和青藏高原的交汇地带,属大陆
性半干旱气候区,太阳能资源非常丰富,县域年平均日照时数达
2,772.90 小时;中宁县县域面积达 4,226.5 平方公里,220KV、330KV
等超高压输配电网络穿境而过;同时中宁县近几年在自治区生态移民
搬迁工程中先后建设完成了红梧山、打麦水、撒不拉滩、宽口井等生
态移民项目,建设移民集中安置区房屋 5,000 多套。
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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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银星能源在新能源产业方面的优势和中宁县政府在土地、移
民集中安置区新村以及县域内优越的输配电资源等方面存在的开发
新能源发电项目的良好条件,双方本着促民创收、互惠互利的原则,
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有序的开发中宁县新能源发电项目,最终实现共
赢,带动中宁县县域经济结构转型和发展。
(二)合作方式及目标
1、合作方式:银星能源是项目开发的投资主体,中宁县政府将
为银星能源提供与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相关的一切优惠政策和便利
条件,银星能源将投资建设中宁县境内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和风力发电
项目,包括集中式大型光伏并网发电、农村屋顶等分布式小型光伏并
网发电项目和大型风力发电项目。同时,银星能源将充分研究并落实
中宁县提出的通过光伏并网收益促民创收的基本政策和促进中宁县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转型的合作宗旨。
2、开发规模:集中式大型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低于 200MW,农
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不低于 20MW,大型风力发电项目不
低于 500MW。
(三)合作项目规划
1、中宁县撒不拉滩、打麦水生态移民新村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
项目
银星能源 2012 年 7 月份前完成中宁县撒不拉滩、打麦水生态移
民新村屋顶 5MWp 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的投资规划,2012 年年内完成项
目投资建设;中宁县政府将通过国家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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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移民局、自治区财政厅和住房建设厅多渠道争取项目补贴资金,拨
付银星能源,支持银星能源在中宁投资建设的新能源发电项目。项目
建设完成并网后,银星能源将根据相关协议签署情况和农村屋顶租用
标准为该地区 2,008 户居民每户每年兑现约 1,200 元分红收益,具体
分红收益及比例将根据银星能源与中宁县政府的具体合作协议另行
明确约定。
银星能源还将分别在 2013、2014 年根据中宁县生态移民新村建
设情况投资其他屋顶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并将为区域居民提供一定的
分红收益,具体项目规模、投资建设时间等事宜将由双方另行确定。
2、中宁县境内集中式大型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和大型风力发电项
目
银星能源将分别在 2012 至 2015 年四年间,在中宁县境内投资开
发不低于 200MWp 的集中式大型光伏并网发电项目、500MW 的大型风
力发电项目;2012 年将完成不低于 100MWp 光伏并网项目和 200MW 的
风力发电项目的项目立项、环评、安评、土地划拨和并网接入等工作;
2013 至 2015 年,银星能源将开发约 100MWp 的集中式光伏并网发电
项目和 300MW 的风力发电项目。银星能源在开发中宁县境内新能源发
电项目时,将充分考虑与生态绿化、生态农业等结合的多元化投资事
宜,从而有力带动中宁县县域经济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型。
中宁县政府在银星能源投资中宁县境内新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事
宜中,将为银星能源无偿划拨所需土地,并在项目立项、消化电能和
电网接入方面提供与之相关的一切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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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议转移
双方同意,各自在本协议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可以转移给双方具
有实际控制权的下级单位。
(五)协议生效和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单方解除协议,但解除协议方应履行
书面通知对方的义务:
(1)未经对方事前书面同意,将协议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
让给第三方的;
(2)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义务,经催告仍不履行的;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仅确定了合作意向,项目的实施尚需签订正
式的协议或合同,并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因此,本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及后续协议的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 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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