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6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合作开发风电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公司(或简称“乙方”)与北京恒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恒能能源”或“甲方”)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内蒙古商
都县长胜梁一期 49.5MW 风电项目的框架协议。
一、北京恒能能源简介
北京恒能能源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
民币,实收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广顺北
大街 33 号 1 号楼二单元 1901,法定代表人为赵巍,公司类型为有限
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投资
管理、投资咨询、技术推广服务。北京恒能能源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审计,截至 2011 年末,北京恒能能源总资产 5,951.48 万元,
股东权益 988.19 万元,2011 年实现的营业收入 360 万元,净利润-
11.8 万元。
截至 2012 年 3 月 31 日,北京恒能能源总资产 5,951.48 万元,
股东权益 988.19 万元,2012 年 1-3 月实现的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
润 0 万元(未经审计)。
二、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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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商都县长胜梁一期 49.5MW 风电项目双方以股权转
让的方式共同合作开发、建设、运营。双方需各自取得内部所有必要
批准以签订具有约束力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双方拟合作的目标公司系内蒙古商都县长胜梁一期 49.5MW
风电项目(核准文号为:内发改能源字[2008]696 号)的项目法人商
都县科智华远风电有限公司(北京恒能能源的全资子公司);
(三)甲方协助办理与项目正常开工建设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
落实电网接入事宜;
(四)合作模式:拟以收购目标公司商都县科智华远风电有限公
司股权的方式合作;
(五)收购股权价格暂定为不高于 2,850 万元;
(六)从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乙方委托法律、评估和审计等专业
机构,对目标公司有关此项目的所有技术文件、财务及经营情况进行
调查、审计、评估,同时出具审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调查期
间,甲方应积极配合。
三、风险提示
(一)上述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是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正式合同签署后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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