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9-32号
证券代码:127003 证券简称:海印转债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3.75元/股(含)。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19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如下: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公司于2019年3月4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至2019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7%,最高成交价为2.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97元/股,成交金额为500,21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关于敏感期、回购数量和节奏、交易委托时段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计划之日起,未达到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3月4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243,500,000股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依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继续推动回购计划的实施,进一步稳定公司市值,维护股东利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9)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