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交易补充公告
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0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以承债方式收购茂名高岭土工业总公司(含茂名高岭土工业有限公司,下同)的《收购资产交易公告》,现就该收购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茂名高岭土工业总公司资产质押、抵押、担保等情况。
1、茂名高岭土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无质押情况。
2、截止2000年9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6171.3万元,以房屋建筑物488.2万元和机器设备2744.6万元作抵押,向中国银行茂名分行借款560万元。
3、截止2000年9月30日,茂名市宝丰实业发展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茂名分行借款2714万元,茂名市宝丰实业发展公司下属的亚洲医用塑胶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银行茂名分行借款2312.6万元,公司同时也为茂名市宝丰实业发展公司提供担保贷款710万元。
4、茂名高岭土工业总公司资产除上述抵押、担保之外,在该资产上没有设立其他的财产权利,涉及该资产无重大争议。
5、本公司于2000年11月18日与茂名市宝丰实业发展公司(以下简称宝丰公司)签定了《资产收购协议》,同日与中国银行茂名分行签定了《人民币借款合同》,本公司以转承负债的方式,以收购的茂名高购土工业总公司的全部固定资产抵押,以本公司的名义向中国银行茂名分行借款5996.6万元,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于2001年6月30日前支付收购资产交易余额290万元;同时,撤消了宝丰公司和亚洲医用塑胶公司对公司的借款担保,也撤消了公司对宝丰公司的710万元借款担保。
二、本公司的该项收购资产交易事项,涉及收购资产金额为6286.6万元,低于1999年度本公司股东大会对本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定权的授权数额(本公司董事会的投资决定权数额在公司净资产33%以下,经审计,本公司截止2000年9月14日的净资产为25283.42万元)8343.53万元,因此,该项资产收购事宜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