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8-03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通知,顺鑫控股增持本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顺鑫控股于2018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26日,首次增持本公司4,220,467股份,平均成交价格18.86元/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570,589,992股的0.74%(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27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顺鑫控股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合理判断,对公司发展潜力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同时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广大投资者权益,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8年2月23日)起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2018年2月23日已增持股份在内)。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增持期间:2018年2月23日—2018年8月22日
2、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3、增持数量及比例:顺鑫控股于2018年2月23日—2018年8月22日期间累计共增持公司股票5,722,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本次增持前,顺
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13,669,861股,占公司总股本37.45%;本次增持后,顺鑫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219,39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38.45%。
4、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顺鑫控股严格履行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
五、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顺鑫控股自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2月23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不低于公司总股本1%的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现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本次增持的股份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锁定。本次股东增持股份不影响本公司上市公司地位。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
1、增持人顺鑫控股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已经履行的及即将履行的信息披露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可以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免除要约收购义务并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顺鑫控股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所涉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