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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52 深市 石化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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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机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0

石化机械: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3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预 留 授 予 的限制 性股 票上 市日:2024 年 3 月 22 日

    限 制 性 股 票预留 授予 日: 2024 年 2 月 5 日

    限 制 性 股 票预留授予登记 完成数量: 47.4 万股

    限 制 性 股 票预留 授予登记 人数:7 名

    限 制 性 股 票预留授予 价格 :4.08 元/股

    限 制 性 股 票来源 :公 司向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石化机 械 A 股普通股股票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石化机械”)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经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2022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63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3 年 3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3 年 3 月 7 日至 2023 年 3 月 1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8、2023年3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9、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以 4.08 元/股的价格向 183 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49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3 月 23 日,并同意以 4.08 元/股的价格向
183 名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499.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5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股票数量 1,466.4 万股,授予登记人数 180 名。

    12、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授予的 1,466.4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13、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和授予价格符合相关规定。

    14、公司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为自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
收到任何异议,并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 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 年 2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 4.08 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人数:7 名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 47.4 万股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石化机械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              职务                授予股数  占授予总数(含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万股)  预留)的百分比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7 人                47.4        3.13%            0.05%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存在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每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33%

                    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33%

                    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        34%

                    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也与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出具了《中石化石油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035 号),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止,石化机械公司本次股权激励实际由 7 名股权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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