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石化机械 公告编号:2024-007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化集团”)在境内设立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武汉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化财务公司”),中石化集团持有石化财务公司 51%的股权;在香港设立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骏公司”),中石化集团持有盛骏公司 100%的股权,石化财务公司与盛骏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2024年度,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每日在上述两关联财务公司累计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预计2024年美元存款利率为0.5%,人民币存款利率范围为0.15%至0.35%。
2024年度,预计公司在人民币33亿元的授信额度范围内获得上述两家财务公司的贷款。预计公司2024年平均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预测贷款利率范围为2.9%至4%,按照石化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综合贷款利率3.5%预测,公司2024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预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024 年度,预计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办理不超过 21 亿元的授信业务,在盛
骏公司办理不超过 21 亿元的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贷款、商业汇票、保函等业务。
2024 年度,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和盛骏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委存委贷、
保理、结算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需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在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张锦宏董事、关晓东董事作为关联方,回避本议案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经理层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行调配在石化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06667972471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7 号恒融大厦二期 3 号楼 15 层
负责人:刘亚平
成立时间:2007 年 11 月 15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关联公司名称: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1692907C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 22 号中国石化大厦七层
法定代表人:蒋永富
注册资本:18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1988 年 7 月 8 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98 亿元,存放同业款项 60 亿元,实现利息收入 55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8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22 亿元。石化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3、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3 月在香港注册成立,持有香港
特区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放债人牌照。
盛骏公司目前经营范围:从事中国石化集团境外资金运作和管理,集团公司所属境外企业结算、融资、外汇等业务需求,向银行统一办理开户、存款、收付款、贷款、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外汇买卖、现金管理等业务。
盛骏公司在迪拜、新加坡、伦敦和纽约设有全资子公司,负责中东、东南亚、欧洲和美洲区域相关资金和金融业务。
盛骏公司商业登记证号 18879764-000-11-21-9,董事长寿东华,注册资本
16.3 亿美元,注册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一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 2403 室。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盛骏公司货币资金余额 796 亿元;2023 年,实现
营业总收入 14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23 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21 亿元。盛骏公
司公司经营状况良好。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
款的存款利率,在盛骏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香港同类存款利率水平。
2、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类贷款所公布的 LPR 利率。在盛骏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香港同类贷款利率水平。
3、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委存委贷、保理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办理结算业务服务,结算费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同业水平执行;办理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境内同期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在盛骏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委存委贷、保理等业务,由双方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费率或利率须符合香港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则的规定;办理结算业务,结算费率须符合香港相关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则的规定;办理除上述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费用标准不高于香港同期主要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上述定价依据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及盛骏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以及授信等金融业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石化财务公司以及盛骏公司累计发生贷款
合计人民币 0 元,贷款余额合计人民币为 17.22 亿元,公司支付给石化财务公司以及盛骏公司的利息合计为人民币 0 万元。公司在石化财务公司以及盛骏公司结
算户上存款余额合计为人民币 5.33 亿元。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公司与石化财务公司以及盛骏公司累计新开票据
7267 万元,贴现票据 3615 万元,开具保函 131 万元。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1、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香港同类存款利率水平。
在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就同类贷款所公布的LPR利率,在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贷款利率不高于香港同类贷款利率水平。
上述两家关联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在上述两家关联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贴现、委存委贷、保理、结算等金融业务按照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办理,收费标准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节约财务费用,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营业执照;
5、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放债人牌照;
6、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商业登记证;
7、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分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8、与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
9、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10、中国石化盛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