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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高鸿股份: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鸿股份”)连续两
个交易日(2023 年 09 月 08 日、2023 年 09 月 11 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
离 20.1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况。

  二、  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公司大股东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及市场关注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拟对外转让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 5.75 元/股价格对外转让持有的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本次转让数量不低于 3,540 万股,并授权管理层与交易对手方在不低于 5.75 元/股的价格下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事项交易对手方尚未确定,且该交易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

    5、市场关注事项的进展

    (1)公司转让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18,921 万元价格转让持有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9.1971%股权,转让股份数量为 10,000 万股,本次转让完成后将不再对其持股。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与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信科智
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收到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
有限公司支付的中信科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首笔股权转让款 99,446,702.37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08 月 05 日、2023 年 08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尚未完成,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公司投资收购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唐汽车”)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并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车联网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用于增资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唐汽车 43.78%股权,为国唐汽车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董事会授权经理层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事项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07 月 12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6、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公司向大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进行了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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