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2-030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二条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司”)。1997 年 10 月 6 日经河北省人民政 1997年10月6日经河北省人民政府股份制领
府 股 份 制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以 冀 股 办 导小组办公室以冀股办[1997]26 号《关于批
[1997]26 号《关于批准设立河北承德露露 准设立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文件批准设立。 文件批准设立。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7 年 10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7 年 10 月
月 17 日在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17 日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得营业执照,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码 为 :91130000601268264C。 为 :91130000601268264C。
2 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名称: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公司。 公 司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Cheng De LoLo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e Bei Cheng De
LoLo Company Limited. Company Limited.
3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
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励;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权益所必需。 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
司股份的活动。 需。
5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 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
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方式进行。
6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
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
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内转让或者注销。
7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
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 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
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 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
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 形的除外。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
法院提起诉讼。 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权性质的证券。
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执行。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
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8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使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 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决算方案;
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 议;
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 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