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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露露: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公告日期:2020-08-15

承德露露: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PDF查看PDF原文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财

      务

      报

      告

            (未经审计)


                目录


1、资产负债表......1
2、利润表......3
3、现金流量表......4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5
5、所有者权益变动表......7
6、财务报表附注......9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是由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现已更名为霖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而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 17 日注册成立,公司股票于 1997 年 11 月 13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259,250,000.00 元,根据本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59,250,00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1,100,000.00 元,其中: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国家股121,014,000 股,占总股本的 38.90%;万向三农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社会法人股 80,886,000 股,占总股本的 26.00%;社会公众股 109,20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35.10%。

    2006 年 2 月 19 日,公司与第一大股东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合同》,定向
回购并注销了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全部国家股 121,014,000 股,注销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0,086,000.00 元,其中: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社会法人股 80,886,000 股,占总股本的 42.55%,社会公众股 109,2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7.45%。

    2006 年 4 月 10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河北承德露露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万向三农有限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支
付人民币 68,430,000.00 元(折合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得 6.27 元)的对价安排和其他承诺事
项,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比例不变。

    根据本公司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90,086,000 股为
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共计转增 114,051,600 股,并于 2010 年 8
月实施完毕。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4,137,600.00 元,其中: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
有社会法人股 129,417,600 股,占总股本的 42.55%;社会公众股 174,72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7.45%。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04,137,600 股为
基数,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60,827,520.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2 股,
派送后公司总股本由 304,137,600 股增加为 364,965,120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同时增加
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 141,919 股,占总股本的 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364,823,201 股,占总股本的 99.96%(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 155,301,120 股,占总股本的 42.55%)。

    根据本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64,965,120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1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01,461,632.00 元。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 148,351 股,占总股本的 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401,313,281 股,占总股本的 99.96%(万向三农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170,831,232 股,占总股本的 42.55%)。

    根据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401,461,6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5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由401,461,632股增加为501,827,040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1,827,040.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182,350股,占总股本的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501,644,690股,占总股本的99.96%(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204,164,040股,占总股本的40.68%)。

    根据本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01,827,04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5 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由 501,827,040 股增加为
752,740,56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52,740,560.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 360,751 股,占总股本的 0.0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752,379,809股,占总股本的 99.95%(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 306,246,060 股,占总股本的40.68%)。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52,740,560 股为
基数,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未分配利润 225,822,168.00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红股 3.0
股,派送后公司总股本由 752,740,560 股增加为 978,562,728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78,562,728.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 547,983 股,占总股本的 0.0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978,014,745 股,占总股本的 99.96%(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 398,119,878 股,占总股本的 40.68%)。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8,562,72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分配股利 391,425,091.20 元。
    根据本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8,562,72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分配股利 489,281,364.00 元(含
税)。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8,562,728 股为
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391,425,091.20 元
(含税)。

    根据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78,562,728.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送红 1.00 股(含税),共
分配股利 293,568,817.60 元(含税)。派送后公司总股本由 978,562,728.00 股增加为1,076,419,000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76,419,000.00 元,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高管锁定股,股份数量为 143,441 股,占总股本的 0.0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076,275,559 股,占总股本的 99.99%(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 437,931,866股,占总股本的 40.68%)。

    (二)本公司经营范围

    饮料(蛋白饮料类)的开发、生产;马口铁包装罐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本公司的主要产品:杏仁露。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五)营业期限

    本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1997 年 10 月 17 日至无固定期限。

    (六)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及“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及《关于上市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计部函〔2018〕453 号)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

    (五)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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