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0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重整进展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目前,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事项已披露的公告如下表所示: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2022 年 2 月 8 日 关于控股股东之母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 2022-05
的公告
2022 年 2 月 18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重整被法院指定管理 2022-06
人的公告
2022 年 4 月 21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被申请实质合 2022-12
并重整的公告
2022 年 6 月 3 日 关于法院裁定对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 2022-27
司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
2022 年 7 月 27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45
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事项的公告
2022 年 8 月 11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48
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2 年 9 月 10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52
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3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72
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29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74
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2-76
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的公告
2023 年 1 月 11 日 关于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 2023-03
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
团”)管理人《告知书》,获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
院”)已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裁定的相关情况
2023 年 1 月 19 日,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2)京 01 破 26 号
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终止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重整程序。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428,488,3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44%。国安集团系国安有限全资控股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北京一中院的裁定及生效的重整计划,公司控股股东国安有限全部股权将转入拟设立的新国安集团(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新国安集团将成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作为重整投资人将持有新国安集团 30.64%-32.25%股权,为新国安集团的控股股东。综上所述,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中信集团将间接控制公司,公司由无实际控制人变更至实际控制人为中信集团。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1、本次权益变动前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财政部
100%
中信集团 国安集团其他股东
20.94% 79.06%
国安集团
100%
国安有限 社会股东持股
36.44% 63.56%
ST 国安
注:2018 年,财政部将所持有的中信集团 10%股权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持有;
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向中信集团进行现金增资,且于 2022 年 3 月将其持有
的子公司股权向中信集团增资,上述工商变更尚待完成。
2、本次权益变动后的公司股权结构图
财政部
100%
中信集团 新国安集团其他股东
30.64%-32.25% 67.75%-69.36%
新国安集团(筹)
100%
国安有限 社会股东持股
36.44% 63.56%
ST 国安
四、涉及本次权益变动的后续事项及安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国安集团尚未设立,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准。目前相关方正在推进相关审批程序,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完成变更的时间尚不确定。
2、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收到北京一中院裁定的当日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详情请查阅《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国安集团等七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告知书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