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3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是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与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保利置业”)共同投资设立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国兴”)。其中,公司持股 70%、威海保利置业持股 30%。威海国兴为公司纳入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财务资助情况如下:
威海国兴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可按股权比例以自有资金向各股东方提供财务资助。本次拟向威海保利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450 万元,同时按股权比例向公司财务资助不超过 1,050 万元,不收取费用,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威海国兴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572881042Q
3、成立时间:2011年04月15日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张天军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持股比例
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100%
威海保利置业的控股股东为:保利山东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权为 100%。
8、威海保利置业的资信情况良好,且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经核查,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326.45 49,419.34
负债总额 19,586.56 21,455.63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27,739.89 27,963.71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2.24 226.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3.23 223.82
10、公司此前对威海保利置业财务资助的授权及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授权审议情况 授权金额 累计已资助金额 余额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8,100 8,100 8,100
上述财务资助尚未到期,不存在逾期未偿还的情况。
三、借款协议主要内容
借款人:威海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借款人: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出借人:威海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丙方”)
1、借款金额:本次丙方向甲、乙方出借金额为:1,500万元。其中:丙方向甲方出借450万元、向乙方出借1,050万元。
2、还款条件:如丙方需要甲、乙方归还借款,由丙方向甲、乙方发出《归还借款通知书》,由甲、乙方按照丙方的《归还借款通知书》所载金额及期限及时归还借款。
3、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威海国兴开发的财信保利名著项目已建设销售完毕,目前已进入利润分配的阶段,双方股东已对利润分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由于股东双方在进行利润分配过程中均需履行各自的审议及审批程序,涉及周期较长,为满足各股东方的资金需求,本次采取财务资助的形式进行资金调拨,后续将以各股东方的利润分配冲抵财务资助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提供前述财务资助的事项原因合理、不存在各方偿债违约的可能性,风险可控。同意本次财务资助议案的内容。
六、上市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本次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母公司)不存在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29,70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65%。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