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2-03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贾森先生、刘君权先生、张译匀女士、李启国先生以及独立董事田冠军先生、臧志刚先生、何劲夫先生。至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 7 名董事已全部就任。为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持续有效开展,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同意由公司
董事贾森先生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集并主持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人,实到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全体董事选举贾森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十
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为止。(贾森先生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23-67675707;传真:
023-67675588;电子邮箱:casin@casindev.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5楼。)
贾森先生简历附后。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时终止。本次会议决定:
聘任贾森先生为公司总裁。
聘任闫大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聘任惠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委员
贾森、刘君权、张译匀、李启国、田冠军、
战略委员会 贾森(董事长)
臧志刚、何劲夫
田冠军(独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田冠军、何劲夫、张译匀
计专业人士)
提名委员会 何劲夫 何劲夫、臧志刚、田冠军、刘君权、李启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臧志刚 臧志刚、田冠军、何劲夫、刘君权、张译匀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宋晓祯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宋晓祯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1.2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等相关要求。(宋晓祯女士联系方式:办公电话:
023-67675707 ; 传 真 : 023-67675588 ; 电 子 邮 箱 :
songxiaozhen@casindev.com;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 1 号 1 幢25 楼。)
宋晓祯女士简历附后。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7 日
附件:聘任人员简历
贾森先生简历:
贾森,男,38岁,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总裁。
贾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贾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闫大光先生简历:
闫大光,男,45 岁,本科学历。曾任重庆财信基础设施投资集团公
司副总裁。现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闫大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闫大光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惠文先生简历:
惠文,男,55 岁,本科学历。曾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城市公司总经理、威海项目公司总经理。现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惠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惠文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市场禁入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宋晓祯女士简历:
宋晓祯,女,41 岁,本科学历。曾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审计部主管、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不适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