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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信发展: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4-054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14:3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 1 号 1 幢 26 楼 财信地产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贾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3 人,代表股份 403,127,14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3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98,920,79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4,206,35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2人,代表股份4,206,3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92 人,代表股份 4,206,351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231,2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78%;反对 6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500%;弃权 2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0,4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7013%;反对 60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35%;弃权 29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5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20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02%;反对 6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605%;弃权 2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80,0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785%;反对 64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863%;弃权 27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2%。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延期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9667%;反对 6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4552%;弃权 2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9,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7.9667%;反对 65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52%;弃权 27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781%。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其少数股东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96,5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 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795%;弃权 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5,7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990%;反对 72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049%;弃权 30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6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颖、陈一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决议。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