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3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与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
签订贵糖整体搬迁项目相关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四方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形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贵糖整体搬迁补偿三方协议(2022 年)》(以下简称“三方协议”)为四方形协议一部分,三方协议约定内容与四方形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四方形协议约定为准;
3.上述两个协议生效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贵港市政府签署的《贵糖整体搬迁及
财政产业扶持协议》(下称“原协议”,详见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
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与贵港市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终止协议书>和<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协议>的公告》2020-053)继续有效。
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粤桂股
份”)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和第八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签订贵糖整体搬迁项目相关协议的议案》。
2014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贵港市政府就贵糖旧厂区土地征收补
偿、新厂区建设等相关内容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详见 2014 年12 月 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关于公司与贵港市政府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5)),此后双方即根据该协议开展了多项工作。后续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双方履约存在困难。基于持续保持友好关系的原则下,经双方协商,结合旧土地规划及项
目实际实施情况,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重新签订了《搬迁补偿协议
终止协议书》和《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协议》,重新约定关于厂区搬迁补偿事宜。贵港市人民政府按原协议约定支付了首期款项2 亿元。为促进原协议有效履行,双方近期再次进行协商,并拟增加支付主体,即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公司”)。
现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原协议的总体原则,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西广业贵糖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集团”)拟与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签订《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四方协议》《贵糖整体搬迁补偿三方协议(2022 年)》。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签署主体及主要内容
(一)《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四方协议》核心条款
1.协议主体:
贵港市人民政府、工投公司、粤桂股份、贵糖集团。粤桂股份和贵糖集团以下统称粤桂方。
交易对方工投公司基本情况
(1)广西贵港市工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贵港市国资委持有其99.96%股份。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800756508365Q
(4)成立时间:2003 年 11 月 28 日
(5)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 883 号 8-10 楼
(6)法定代表人:徐作荣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市政设施管理等。
经自查,工投公司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2.协议核心内容
(1)原协议中约定所涉及的由贵港市政府对粤桂方方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支付义务,变更为由工投公司向粤桂方履行支付义务。
(2)粤桂方与工投公司就搬迁补偿和财政产业扶持款 11.8741亿元的支付以及资产移交另行签订的《贵糖整体搬迁补偿三方协议(2022 年)》属于本协议的一部分,三方协议约定与四方协议不一致的以四方协议为准。
(3)在粤桂方按约履行原协议的情况下,若工投公司未能在协议正式签订后的次月底代贵港市政府向粤桂方支付 100,000 万元的,由贵港市政府及工投公司共同继续按原协议的约定向粤桂方履行支付剩余搬迁补偿和财政扶持款的义务。
(4)粤桂方按《土地移交时间计划一览表》约定的时间向政府移交土地;
(5)工投公司应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最后一笔款项(即
18,741 万元),粤桂方收到最后一笔款项后向贵港市政府申请移交土地及保留建筑、设备设施。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搬迁补偿款,粤桂方有权不再按《土地移交时间计划一览表》约定继续移交未完成移交的土地及保留建筑、设备设施;
(6)争议解决条款按原协议执行。
3.生效条件:
(1)四方协议经各方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2)四方协议经过粤桂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贵糖整体搬迁补偿三方协议(2022 年)》核心条款
1.协议主体:
工投公司、粤桂股份、贵糖集团。粤桂股份和贵糖集团以下统称粤桂方。
2.协议核心内容
(1)协议涉及总金额:11.8741 亿元。
(2)支付时间及方式:
①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给粤桂方 11.87 亿元。
②如何分配以上款项由粤桂方确认后书面告知工投公司,并由工
投公司通知本协议涉及贷款的银行直接支付至粤桂方指定账户。
③工投公司按协议支付款项,则粤桂方按《土地移交时间计划一览表》约定的时间移交土地及地上物;
④移交后土地及地上物产权归属及粤桂方承诺土地不存在影响开发利用因素等条款。
(3)违约条款
①粤桂方未按本协议所附补《土地移交时间计划一览表》的时间搬离场地、交付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附属物等不动产的,工投公司有权不予拨付或延期拨付本期补偿款。工投公司未按约定拨付补偿款的,粤桂方有权不再按约定继续移交后续未完成移交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附属物等不动产。
②三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之规定,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4)争议解决条款沿用原协议相关表述;
3.生效条款
三方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上述协议签署涉及的相关文件和手续。协议条款以各方最终签字盖章确认的协议版本为准。
三、涉及的其他安排
本次搬迁不涉及到主营业务变更、人员安置等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贵糖集团旧厂区浆纸生产停机停产搬
迁开始后,旧厂区不再使用生产设备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净值先转入搬迁支出,受搬迁影响的部分放假人员的人工成本等费用作为搬
迁支出,参与搬迁建设人员的人工成本列入在建工程,继续负责销售库存产品等人员的人工成本作为经营费用,对当期损益有一定的影
响。(详见披露 2021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
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贵糖集团旧厂区停产搬迁的公告(2021-046)》,但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二)因搬迁工作过程繁杂,发生的各种费用及损失目前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慎重地对待本次搬迁、移交事项,将会制订详细的搬迁和移交计划,搬迁工作将按计划逐步进行。对 2022 年度业绩的影响视交易的进展情况予以确认,实际影响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上述两份协议的签订,本质上属于工投公司债务加入,不免除贵港市政府对补偿款的支付义务。原协议约定移交所有土地后付最后一笔款项 18,741 万元,上述协议坚持“先款后地”原则,约定待公司收到全部补偿款后再交付核心地块,不仅未扩大而且降低了原协议风险,更加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签订贵糖整体搬迁项目相关协议,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拟与贵港市政府、工投公司签署的《贵糖整体搬迁及财政产业扶持四方协议》和《贵糖整体搬迁补偿三方协议(2022 年)》。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