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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33 深市 粤桂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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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桂股份: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公告日期:2025-01-25

证券简称:粤桂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25-004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

          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广西证监局下发的
《关于对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32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向广西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具
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广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高度重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董事长牵头,董事会秘书组织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等部门及子公司,全面梳理需要整改的管理不规范和内控薄弱环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收到《决定书》后,公司立即将其传达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中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和分析研讨,编制整改清单,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保持高度关注,积极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
层和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公司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公司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密切关注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进行审议,对整改措施的落实及整改结果进行评估,审议通过《关于广西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现就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后未对前期定期报告进行更正
  粤桂股份在编制 2023 年年报时,将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
额法调整为净额法,但未对 2020 年至 2023 年 1-9 月同类业务收入确
认方法进行调整,未对相应的季报、半年报、年报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涉及收入和成本确认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2、公司已对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半年度、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季度、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
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和《2020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0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1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 年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 年三季度报告(更正后)》。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关联交易临时报告信息披露不完整

  2024 年 7 月 12 日,粤桂股份披露收购广西广业粤桂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所持有的德信(清远)矿业有限公司 60%股权事项,但未披露该关联方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债权担保及借款事项。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
定。2024 年 8 月 26 日,粤桂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并披露上述债权担保及借款事项。

  整改措施: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粤桂股份为德信公司银行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后续将加强学习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2023 年期末余额披露不准确

  一是粤桂股份对同一客户同时在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挂账,报表附注中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披露不准确。二是粤桂股份对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公司已要求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对同一供应商同时在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挂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遵循会计准则,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提高财务报告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四)2023 年年度报告“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因数据粘贴错行等问题,粤桂股份 2023 年年度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中重要联营企业的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等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整改措施:

  1、公司已对 2023 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2、公司已要求证券事务部、资金财务部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监管政策的学习,夯实信息披露管理基础,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披露义务。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五)为关联方垫支费用

  2022 年至 2023 年,粤桂股份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
资、培训费、年金等费用合计 23.06 万元,相关垫支款项均在当月收回。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整改措施:严格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

  2021 年至今,粤桂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未见内幕信息知情人签字确认。上述情形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四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八条第四款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已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全面准确掌握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七)未履行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查询义务

  2021 年以来,粤桂股份未履行查询拟聘任董监高诚信档案的义务,未将诚信状况作为决定是否聘任的依据。上述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按照要求已履行查询在任董监高诚信档案。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另外,粤桂股份独立董事工作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按要求形成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部已认真学习独立董事相关法规及公司制度。后续公司独立董事将尽职履责,如实记录履职情况在其履职记录本上。

  整改时间:已完成整改。后续将持续规范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董事长、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二、持续整改计划

  针对广西证监局的整改要求,公司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已完成对主要问题的整改,并将长期持续规范,保证公司严格规范运作。
  1、督促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对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高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

  2、公司将持续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证监会、交易所和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定期邀请外部专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3、公司将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及缺陷,加强公司内
控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三、整改总结

  广西证监局本次对公司的现场检查,及时为公司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刻汲取教训,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持续加强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地发展。

  特此公告。

                        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