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 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 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 2015 年 7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69 号文《关于核准广西贵
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向云浮广业硫铁矿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桂股份”或“本公司”,曾用名“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电子邮件和邮寄邀请报价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2,020,997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2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5,787,398.94 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11,515,747.98 元后,实际汇入本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64,271,650.96 元,上述
资金已于 2015 年 9 月 7 日全部到 位, 另扣应支 付的审 计验资费 、律师费 等其他 发行费用
174,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4,097,650.96 元。并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中审亚太验字(2015)020389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97,334,082.05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15,202,175.72
减:本年度的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565.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2,535,692.77
二、募集资金管理 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西粤桂广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 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 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使用募集资金 时,应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 续。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总 经理签署、并经 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后 由财务部门执行。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设立 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 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 计部门应当至少 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 硫矿业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 行(账号:211671012910000757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611967712606)、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账号:2020002229200066616 )等银行开设了 3 个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 2116710129100007572 0.00 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611967712606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硫铁矿支行 2020002229200066616 612,535,692.77 活期
合计 612,535,692.77
注:1.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用募集资金567,719,483.11 元对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进行增资,其中 567,710,000.00 元计入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9,483.11 元计入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的资本公积。本次新增实
收资本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出具众环验字
(2016)050054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为了顺利完成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
市糖厂支行(账号:2116710129100007572)销户工作,将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19.99 元从基本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2111710109221002628)转入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加上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120.00 元
后,本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3.2017 年 5 月 19 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
611967712606)中余额 0.01 元用于支付账户管理费、手续费后,顺利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工作。
4. 2018 年,本 公司募集 资金专 户中国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云浮 硫铁矿支 行(账 号 :
2020002229200066616)的期初余额 583,034,621.02 元,期末余额 597,334,082.05 元,期末余额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4,299,701.03 元,扣除本年度账户管理费 240.00 元后的余额。
5. 2019 年,本 公司募集 资金专 户中国工 商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云浮 硫铁矿支 行(账 号 :
2020002229200066616)的期初余额 597,334,082.05 元,期末余额 612,535,692.77 元,期末余额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15,202,175.72 元,扣除本年度账户管理费 565.00 元后的余额。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与独立财务顾
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贵港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
司云硫矿业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 年度,本公司分别完成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糖厂支行(账号:
2116710129100007572)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账号:611967712606)2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销户 工作,本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贵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硫矿业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409.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募资金投向 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 应用高压辊磨机技 否 20,248.43 20,248.43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