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08-011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于2008年5月24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振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的变化,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的调整,修改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修改为:"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每年榨季需储备大量原料和储存产品,迫切解决储存场地、仓库问题。本公司拟以现金4,180万元,收购广西洁宝纸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广西贵港市安达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缓解了本公司原料储存场地问题,减少储运费用,有利于本公司持续发展和提高效益,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大的影响,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与广西洁宝纸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决定在广西贵港市成立一家主要从事生活用纸、文化纸、纸浆销售的合资公司-广西纯点纸业有限公司(暂定名)。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现金600万元,占广西纯点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60%;广西洁宝纸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现金400万元,占广西纯点纸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40%。
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就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关于向南宁市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5000万元的议案;
为了充分利用各种结算方式的优势,灵活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从2008年6月5日起至2009年6月4日止,公司拟向南宁市商业银行申请融资总额5000万元,包括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以及票据业务。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由董事长决定申请的信贷品种、金额、期限及融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拟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5万元人民币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8年6月28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一、二、五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于2008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1、本公司此次收购广西洁宝纸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广西贵港市安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股权收购的完成,有利于提高公司的配套能力,降低成本,提高综合竞争能力。收购价格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与广西洁宝纸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新公司-广西纯点纸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可扩大产品的应用领域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是本公司生活用纸业务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适宜选择,符合本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行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投资协议内容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在亮 邓兰松
二00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