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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5

鲁西化工: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3-055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鲁西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2年4月1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2]136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张辉玉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五)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布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
明》。

  (六)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七)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11日,以9.4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76名激励对象授予1609.8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意见。

  (八)2022年6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263人,登记数量1535.7万股,授予价格9.49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2年6月10日。

  (九)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1日,以8.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76名激励对象授予294.20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十)2023年4月21日,公司披露了《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十一)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布告栏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职务。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十二)2023 年 5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76人,登记数量294.2万股,
授予价格 8.00 元/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3 年 5 月
12 日。

  (十三)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

  (一)调整事由:

  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19,676,0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247,789,407.15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资产重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1,919,676,011.00股增加至1,922,577,011股。根据上述方案中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公司以调整后的总股本1,922,577,011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

  2023年7月13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20日。

  (二)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增发或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三)本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及调整情况:

  1、调整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当出现前述情况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2、本次调整情况

  调整后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7.49-0.65=6.84元/股;

  调整后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P0-V=8.00-0.65=7.35元/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84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35元/股。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
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项提出如下审核意见: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7.49元/股调整为6.84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由8.00元/股调整为7.35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尚需就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调整回购价格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尚需履行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信息披露、通知债权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股份注销登记等程序。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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