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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公告日期:2022-04-18

鲁西化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修订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2-008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的修订说明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鲁西化工”)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已于 2021 年 12月 31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
刊载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为更好实现激励目的,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对象范围的表述

    修订前:

    激励对象范围的相关表述为“公司(含分/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修订后:

    “分/子公司”的相关表述调整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部分增加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


    修订前: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3.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4.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
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修订后: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组织健全,职责明确。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占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外部董事构成,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健全,议事规则完善,运行规范;

    3.内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健全,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劳动用工、薪酬福利制度及绩效考核体系;

    4.发展战略明确,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良好,经营业绩稳健;近三年无财务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5.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符合《试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2.任职期间,由于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漏上市公司经营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

    (五)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授予前一年度及前一月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合格”以上。”

    三、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期间

    由于相关政策的更新,将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相关表述进行调整。

    修订前: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
内。”

    修订后: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进行限制性股票授予: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入 60 日期限之
内。”

    四、预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

  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授予日在 2022 年 2 月,对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在 2022 年-2026 年的摊销情况进行预测

  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  激励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股票(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71.60      9,645.13  3,182.89  3,472.25  2,013.42  908.25    68.32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

  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

  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修订后: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

  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

  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假设授予日在 2022 年 5 月,对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在 2022 年-2026 年的摊销情况进行预测

  算(授予时进行正式测算),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激励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性股票(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09.80    14,021.36  3,365.13  5,047.69  3,505.34  1,705.93  397.27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
 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审批程序

    由于本激励计划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 准,将本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审批程序的相关表述进行调整。

    修订前:

    “本激励计划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后:

    “本激励计划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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