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0 证券简称:鲁西化工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12825 债券简称:18 鲁西 01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西化工”或“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现将本次诉讼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由: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
(三)案号:(2021)鲁 01 民初 687 号
(四)诉讼当事人
原告: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征”)以鲁西化工侵犯其“一种环保型可燃粉体洁净气化装置”专利为由,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要求
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6)。
三、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鲁 01 民初 687号,具体判决内容如下:
驳回原告航天长征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251,800 元,由原告航天长征负担。
四、本次诉讼的说明
公司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不存在有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五、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事项和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航天长征的诉讼请求已经被一审判决予以驳回,公司尚未收到有关航天长征针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信息。鉴于本案事实清楚明了,本次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影响或者影响较小。公司将会继续跟踪诉讼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