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1-051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与典当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证券部门收到两份债权转让合同(协议),现公告如
下:
一、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金城造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合同》
(一)合同各方当事人介绍
1、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银行)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377,223万元
住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69号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
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等。
2、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金信)
法定代表人:徐国瑞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7-8号
主营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
抵押典当业务等。
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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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28,783万元
住所:辽宁省凌海市金城街
主营业务:机制纸浆、机制纸及纸板、粘合剂的生产、销售;造
纸技术的咨询、服务;蒸汽、电力生产与供应。
(二)债务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数额:截至2010年11月25日,本公司尚欠锦州银行贷款
账面余额35,000万元。
2、债权转让:锦州银行将上述债权(包括主债权、与主债权相
关的保证债权、抵押权、质权等附属权利及其他相关资产)转让给锦
州金信,锦州金信同意受让。
3、签署时间:2010年11月25日
二、锦州银行凌海支行与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签署《债权转让
协议》
(一)协议各方当事人介绍
1、锦州银行凌海支行
负责人:赵海韬
营业场所:凌海市凌海路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2、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同上)
(二)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数额:截至2011年7月15日,本公司在锦州银行凌海支行
贷款本金总额5,52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13,800万元(50%保证金)。
2、债权转让:锦州银行凌海支行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锦州金信,
锦州金信获得债权人地位,享有在借款合同项下的相应的债权及与债
权相关的一切担保权利。
3、签署时间: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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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合同及协议当事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及协议对本公司的影响
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及协议对公司日后开展的债务重组及实质性
资产重组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金城造纸
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
2、锦州银行凌海支行与锦州金信典当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
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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