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股票简称:*ST节能 公告编号:2021-009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近日通过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 7,000,000 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持股数 2.5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0%)
将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 10 时至 1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拍卖,相关拍卖详情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item.taobao.com/)上的相关公告。上述股份均已被司
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9)。现将本次拍卖情况公告如下:
一、拍卖公告主要内容
(一)拍卖标的
神雾集团持有神雾节能限售股 700 万股股票(证券代码 000820)
评估价:3,500,000 元,起拍价:2,800,000 元,保证金:440,000 元,增
价幅度 10,000 元(或整倍数)
特别提醒:
1.根据有关规定,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
2.以拍卖成交日为时间节点,在拍卖成交日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被执行人所有,拍卖成交日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3.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同样适用于新的买受人,相关承诺或规定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4.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过业绩补偿承诺。详见评估报告及上市公司公告,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
5.评估报告作为拍卖文件的附件,竞买人务必在拍卖之前仔细阅读;
6.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等方式通知被执行人,若无法收悉,特在此公示;
7.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阅读标的物的信息。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二)咨询方式
本院已委托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拍卖辅助工作。联系电话:0571-87393284、19906634009。
(三)拍卖方式
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 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 5 分钟。
(四)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标的物信息。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
对被执行人的历史欠缴税费,税务部门可依法向执行法院申请受偿,但被执行人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对税务部门的申请不予支持。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 5 日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优先购买权人须先经法院确认,取得优先购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银行。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 24 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
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 20 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
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执行法院应立即通知买受人支付,买受人明确表示不支付的,法院认定其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特殊情况需要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二)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 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
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经查询,截至目前,除上述将被拍卖的公司股份 7,000,000 股【限售股】外,
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累计被拍卖及司法划转股份数为 69,810,462 股【限售股】,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19.98%,占公司总股本 10.96%。相关拍卖及司法划转
的详情见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2020 年 6 月 12 日、2020 年 11 月 28 日、2021
年 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被司法划转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被裁定司法划转并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股份性
质为限售股。因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在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了业绩补偿承诺。若本次拍卖完成,买受人应按其持有股份的比例承接相应的业绩补偿承诺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截止目前该承诺尚未履行完毕,神雾集团所持股份限售锁定期由原来 2019
年 10 月 23 日到期延长至补偿义务履行完毕日,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87)。
2、本次司法拍卖若最终完成过户,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272,6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78%,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买受人竞得股份的减持需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4、公司前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调查的结果。
5、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拍卖余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