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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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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兴长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23-033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
十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
召开第六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十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就已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签署补充协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
十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石化资产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中石化资产公司拟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22.91%;其余股份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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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中石化资产公司最终认购股份数由中石化资产公司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中石化资产公司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中石化资产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合计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上限的22.91%。

  除中石化资产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石化资产公司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中石化资产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中石化资产公司拟认购股票数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的 22.91%,且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18,00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23,000.00 万元(含本数);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中石化资产公司最终认购股份数由中石化资产公司和公司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补充协议确定,中石化资产公司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如果本次发行没有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中石化资产公司将继续参与认购,认购数量为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数量上限的 22.91%。

  除中石化资产公司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岳阳兴长关于调整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中石化资产公司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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