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独立董事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正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符合当
前公司主要产品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上涨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同时该事项中,采购原辅材料、销售商品、贴现业务等 3 项均超过了 3,000 万元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分别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方忠、谢路国、陈爱文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